林韶章,曾用名林荣华, 一九二七年一月八日生,山东栖霞 县人。一九四一年离家出走参加革 命,一九四五年一月入党,曾任战士 士、班长、公安员、股长、济南市 公安局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济南 市斡部政治学校副校长、讲师团副 团长。一九五八年,整风反右受到 迫害下放农村劳动政造,一九七九 年平反调省司法厅任宣傅处长,系 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刑法学会常务 理事。一九九O年离休,享受厅 (局)级待遇。 在地委党校、省政治学校、省 委党校、中央高级党校学习党章、 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和逻辑 学,在省、市斡部中讲授过党史、 哲学、婚姻法学。在省报纸、刊 物、全国刑法学研讨会发表多篇重 要论文,组织编著职工法律常识读本 、法律宣傅连环画册,翻改拍摄 法制教育系列片“青春红绿灯”、 “妇女百科知识”法律篇、 “林氏 家族与我的一生”等著作。 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一 级金星荣誉章、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央军委“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 年”纪念章、济南解放六十周年纪 念章、纪念杯、纪念册等。 林韶章曾用名林荣华。男, 汉族,1927年1月8出生,山东省 栖霞县人,1941年6月参加革命 工作,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曾任山东省司法厅检查员。 主要业绩:1927年1月8日 出生在山东楱霞县城镇西二里店 村一个书香家庭。1934年人小学 读书。1938年日本侵略者占领栖霞城,弃学务农。 1941年6月参加胶东人民抗日自卫军。历任战士、 副班长。1944年12月任乡村小学教员,模霞县城关 区公安员、县公安局股长,昌潍保安司令部直属工作 队组长,济南市公安局派出所所长、股长、科长、办公 室副主任,中共济南市委干部政治学校常务副校长 (宣传部长兼校长)、讲师团副团长、山东省司法厅处 长、检查员。1990年5月离休,享受副厅级待遇。 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中国法学会会 员、山东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林韶章同志在五十 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党无限忠诚,对革命坚定不移, 不畏艰险,勇于战斗,为民族独立和人类解放,为社 会主义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林韶章同志在抗日 战争时期出生人死,不畏艰险,坚持反击日本侵略者 的扫荡,保护人民胜利转移。1942年11月在日本侵 略者的拉网扫荡中,为保护区、乡干部和部分群众安 全,由胶东荣成县冲南敌人重围,胜利返回海阳马石 山,青山寨村休整待命。1944年12月5日,楱霞县 城日本鬼子准备弃城逃跑,到处抓人抓牲口,驮运军 用物资,他借鬼子夜间开门出城之机,组织动员5名 青年突出敌人的押运队伍,造成敌人押运队伍的混 乱,破坏了敌人的押运计划,使我军胜利缴获200多 支枪和大宗军用物资弹药。保护了5名青年生命财 产的安全。在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大举进攻解 放区时,他积极武装民兵,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在接 管城市建设城市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党的城市政策, 维护城市的治安秩序。不幸的是1957年党的整风 反右斗争受到政治迫害,被开除党籍,降五级。下放 农村劳动改造。虽然身处逆境,他仍坚信党的伟大、 光荣、正确,始终坚持真理,从不屈服压力、勇于斗 争,仍按共产党员要求自己,自缴自存党费20年,表 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党性原则。在“文 革”的疯狂中他又一次受到迫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平反冤假错案,落 实党的政策,他的冤案得以平反。林韶章同志,1947 年胶东北海地委党校学习党章、土改政策。1953年 在山东省政治学校学习中共党史。1954年在山东省 委党校学习政治经济学,1956年在中央高级党校学 习哲学、逻辑学,在中央高级党校学习期间曾参加过 孙中山诞辰90周年纪念活动,亲眼目睹了周恩来总 理宽容、和善、平易近人的风貌,感人至深永生难忘。 毛主席五十年代三次来济,他三次参加了毛主席的 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1952年10月毛主席游览大 明湖,他与郭林、李和轩同志担任着历下亭的安全和 保卫,亲眼目睹毛主席参观、乘船其伟大领袖风貌和 谈笑风生的风范,感到为毛主席做保卫无比幸福。林 韶章同志,长期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勤奋学习,努力 工作,为党的理论教育和法制宣传做出了积极贡献, 撰写了数篇论文和著作,1957年在学习杂志发表了 《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1981年在大众 日报发表《谈道德与法制》得到好评,1986年在烟台 召开的全国刑法研讨会上发表了《道德法制与犯罪》 该文又在公安杂志、山东法学杂志转发。1985年组 织撰写了《职工法律常识读本》由群众出版社出版, 全国发行。1986年组织编写四本法制宣传连环画, 山东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同年又参与审改青少年 法制教育电视系列片《青春红绿灯》,2000年1月撰 写了《林氏家族与我的一生》(内部赠送)。林韶章同 志离休后,仍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廉洁奉公,不谋私 利,始终保持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1976年,不 向国家伸手要资金,而自主组织沿路单位自筹资金 15万元修建了槐荫区营市西街的道路,为群众解决 行路难的问题。1996年为城市建设建言献策,向济 南日报撰稿,建议修建干佛山南路,被济南市建委纳 入建设计划,于2006年建成旅游路,为济南市城市 建设增添了一道景观大道。1993年5月荣获国家司 法部颁发的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一级金星荣誉 章一枚。2005年8月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 委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一 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 涛题写纪念章名。发给参加抗日战争时期的老同志、 老战士、爱国将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