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培卿,女,莒南县大店镇大店十村人,史公约妹妹。1926年6月出生,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参加革命,在莒南供销合作社大店区联社工作。1945年4月任莒南县大店区妇救会干事,1945年11月在滨海建国学院学习,1946年8月任滨海建国学院区队长,1946年12月任郯城县第二区妇救会长,1947年3月任郯城县家属大队指导员,1947年12月任郯城县游击工作组组长,1948年10月任郯城县第二区妇救会长,1948年12月任滕县县委工作组组长。1949年初被选调南下,任华东局党校学员、第21军南下部队班长。到达浙江后于1949年5月任杭州市上城区委组织干事,1950年6月任杭州市建设局人事干事,1952年9月任杭州市下城区人委人事科副科长,1965年3月任杭州市下城区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机关党支部书记,1968年6月任杭州市下城区革委会军管小 组领导小组成员,1972年3月任杭州市下城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副主任,1980年1月任杭州市下城区民政局局长。1981年6月离职休养。1998年在杭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