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明人,1929年9月生,1946年1月至49年2月 任东明县公安队通讯员,黄河支队独立团通讯 员、侦察员。1949年5月随军南下赣东北任广 丰县详口区公安干事。1949年随军西进贵州至 50年3月任遵义、绥阳、正安县工作员、公安队 指导员、公安局股长、副局长、法院院长等职。 1954年3月至93年2月,任中央政法干校学 员,赤水县法院院长,赤水县副县长,中共赤水 县委常委、县政法书记,赤水县农业局副局长, 中共赤水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副主席兼秘 书长,中共赤水县纪委书记、县委顾问等职。 1993年3月离休,享受副厅局级待遇。中共赤 水县第五、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