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荣 1929年11月生。日照市岚山办事处碑廓镇大河口村人。16岁入党,曾任村长、区武工队司务长。1945年,任区政府秘书。1946年秋,调日照县委,任交通干事和组织干事。1947年支前,任常备担架兵团团部秘书。1949年,任县党训班支部书记。建国后调临沂地委,历任组织部组织员、干部科长、审干办公室主任等职。1957年5月,任临沂县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处书记。1964年7月,调中央监察委员会,任处级监察员。1972年,在中央组织部任处长、局级调研员。粉碎“四人帮”后,参加上海的清查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胡耀邦指导下,全力投入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曾受到部的表彰。曾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