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5—2009.10),男,汉族,安丘市人,194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5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6月退休改离休,革命战争年代浴血奋战不怕牺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廉洁勤政一心为公,赢得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曾任安丘县雹泉供销社股长。刘光和山东省高密县土庄乡潘家庄人,1926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47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在高密县梁尹联防贫农主席武工队任队长,后任胶州地委工作组副组长,建国后任高密县柴沟供销社副主任、主任,1954年11月调任高密县城关棉油加工厂党支部书记,1954年11月至1963年4月在高密县委工业部工作,1963年4月至1965年5月在高密县供销联合社任企业科科长,1965年6月至1969年12月在高密县棉麻公司任党支部书记,1970年1月至1978年2月任高密县棉花办公室主任、县供销联合社副主任、县财办副主任等职,1978年3月至1980年8月在高密县多种经营办公室任主任,1980年9月任高密县林业局局长,1984年3月离休。刘光和发扬光荣传统,紧密联系群众,干一行,专一行,行行都干得很出色,受到领导和群众好评,并于1959年3月出席了山东省社会主义建设工业、基建、交通积极分子代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