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人,1927年9月生,1946年5月至49年12月任 昌邑县联合小学教师、山东警备三团文书、五兵 团十七军补训师一团供给处会计,随军西进到 贵州后转业。1950年1月至66年任郎岱县落 别区、城关区财政助理员,新场区副区长,郎岱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郎岱县县长等职。 1967年至69年文化大革命受冲击。1970年至 91年任六盘水地区革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中共六盘水市委副秘书长,六盘水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中共六盘水市纪委副书记,六盘水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政法委员会主任,副地 级。 夏洪波 1927年9月生,李家埠镇东晋『 水村人。中共党员。离休前任贵州省六盘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 946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后在吴 辛、张辛联小、高家道照小学任教员。1949 年1月后历任山东警三团、十七军补训师一 团文书、会计。1949年10月调贵州省郎岱县,历任一、二区财粮主任,六区副区长,法院副院长、院长。1 954年9月入中 央政法干校学习,1956年7月结业后历任郎岱县、六枝市市 委常委、副县长、副市长、宣传部长、六枝特区党办主任、革办 主任。1974年调六盘水地区,历任党办主任、革办主任、市委 副秘书长、纪委副书记、检察长,1 985年任六盘水市人大副主 任兼法制委主任。1992年5月离休。 解放青岛荣立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