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周维新。1907年生,山西河津人。1926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前往天津等地从事工人运动。曾任中共洪赵特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河北省委直属天津租界区区委书记、天津赤色互济会秘书长,中共保定特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等职。1933年出任中共山东工委书记。同年冬在青岛第三次被捕。 全国抗战爆发不久,经党中央营救出狱。1938年被派往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此后,历任中共晋冀豫区太南地委组织部长、中共中央北方局巡视团团长、中共冀鲁边区委组织部长。1943年4月任滨海区党委副书记兼群委会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民运部长,渤海区党委书记、渤海军区政委,全国新政协筹备会解放区农民团体首席代表、代表团党组书记。1946年调任华东局民运部长。次年起任渤海区党委书记、渤海军区政委。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委员、组织部部长,华北局农村工作部部长,山东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山东省第三、四届政协副主席和山东第五、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1977年12月恢复职务。1990年1月因病在济南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