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从1947年起,在东阿县任一区、二区小学教员,任县银行出纳员。1949年春随军南下赣东北,在资溪县大民政府任科员、秘书。同年9月西进贵州后,在台江县先后任二区财经助理员、团县委组织委员和书记、中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和部长。1958年11月起,任中共剑河县委常委、林业部长、财政部长;1962年5月起,任中共台江县委宣传部长。1966年6月至70年1月,因“文革”在干校劳动。1970年2月起,在台江县先后担任教育局负责人、物资局负 责人、科教办主任、党校校长。1978年10月起,在黔东南州科委任业务科长。1985年7月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