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生,山东齐河人,1942年1月至1944年7月,任小区联防队长。1944年8月至1947年1月,任齐河二区武委会主任。1947年2月至1948年12月,任齐河五区、十二区武委会主任。1949年1月调六分区武委会任股长,随军南下任参谋,1949年5月至11月在江西贵溪军分区政治部任民联股长,1949年12月至1950年9月在贵州镇远军分区政治部任民联股长、分区复员处秘书,1950年10月至1952年7月在镇远县舞阳镇任镇长、镇党委书记,1952年8月至10月在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任部长、县委委员。1952年11月至1954年7月在西南局党校理论班任学员,1954年7月至1955年3月在镇远县委宜传部任部长,县委常务委员,1955年3月至1956年3月在镇远地委宣传部任科长,1956年4月至1958年12月任中共镇远县委书记,1959年1月至1961年8月并县任中共镇远大县的县委第一书记,1961年9月至1967年9月任中共镇远县委书记,1967年10月至1970年2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未任职,1970年3月补台后任镇远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1年9月至1975年10月任中共镇远县委副书记,1976年11月至1977年12月任中共镇远县委书记,兼武装部第一书记,1977年12月至1980年12月任中共黄平县委书记,1980年12月至1983年11月任中共黔东南州纪委常务书记.正地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