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锡同志简介:

刘明锡( 1929.4 - 1992.9) 十字路镇大埠南村 人,1929年4月出生。1946年1月参加工作。同年7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初小文化。 1946年1月在莒南县公安局工作;1947年1月在县政 府从事收发工作;1950年8月分别在莒南县第八区工 所、莒南第六区委、县委整党工作队、县委宣传部、中 共涝坡区委历任文书、宣传委员、工作队教员、干事; 1955年10月任涝坡区委副书记;1958年1月任县教育局 局长;1962年6月任县卫生科科长;1975年7月任县文教 卫生办公室副主任;1984年5月任县卫生局调研员; 1985年9月离休,享受县处级待遇。 建国以前在县公安局工作期间,为保卫和巩固红色 政权,努力工作,表现出共产党员艰苦奋斗、不怕牺牲 的革命精神。建国初期积极参加和搞好基层党建,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为 党工作。 任县教育局局长期间,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全县的办学条件,加强全县的 教育基础建设。先后建起了岭泉、板泉、洙边、许口、壮岗、文疃、相沟、涝坡等8处中 学。办起了红专学校357处426个班,共有17805人参加了学习。同时在全县大力开展业余教 育,全县有8万多人参加了扫盲班学习,有1.8万人参加了业余高小初中班学习。全县还选派 了3名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参加了全国文教先进代表会。 在卫生系统工作期间,组织全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响应上级号召,开展“以基本知识、 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严肃的态度、严格的纪律、严密的组织”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修订医 院规章制度,贯彻以医疗为中心的工作方针,狠抓农村赤脚医生的医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和医疗质量。七十年代初全县突发斑疹伤寒和钩端螺旋体病,死亡人数达两万余人,他及时 组织全县医务人员配合省、地专家及工作人员进行救治,杜绝了该病的传播蔓延,并多次到 麻风村检查和慰问。任职期间还多次组织丝虫病普查普治培训和防治,经卫生部、省、地联 合考核验收,确认莒南已消灭丝虫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他任职的岗位上仍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圆满完成了所分 管的工作。 1992年9月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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