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培同志简介:

刘泽培 回族,山东省青州市人,1933年8月出 生。中专文化。1951年8月参加工作,1955年8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1993年9月退休。 1951年8月至1953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 公安干部学校学习。1953年12月至1971年2月在日照县 公安局先后任办事员、干事、副股长。1971年3月至 1973年3月任日照县卫生局局长。1973年3月至1979年6 月先后任日照县两城公社党委副书记、城关公社党委副 书记。1979年7月至1983年8月任莒南县公安局副局长 (正局级)。期间,于1981年9月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 学习半年。1983年8月至1990年1月任莒南县公安局局 长、党委书记。1990年2月至1993年9月任莒南县政协副 主席、党组成员。 在莒南县公安局工作期间,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保一方平 安”的工作思路,狠抓公安队伍、业务、后勤三大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队伍建设方 面,大胆改革局内部用人制度,平稳地实现了全局中层干部的新老交替,使全局中层干部的 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得到了较大改善。带领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 策,依法办案,秉公执法,重塑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在业务工作方面,先后开展了追逃 集中行动和破案会战等各种形式的“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维 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加 大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对全县的社会治安防范控制能力,使莒南县成为临 沂地区社会治安秩序最好的县之一。因工作突出,成绩显著,在1985年至1988年被县委、县 政府记功三次并晋升一级工资。1988年2月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三等功一次。 任莒南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期间,分管社会联谊工作。坚决维护政协领导班子的团 结,按照分工,积极做好社会联谊工作,大力协助政协主席做好其他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政 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推动全县的政协工作做出了 积极的贡献。 刘泽培是中共莒南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莒南县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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