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开同志简介:

李从开( 1925.7-2004.7) 团林镇北泉子三村 人,1944年9月参加工作,195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1年1月至1951年2月,先后担任北泉子村教师、 村青救会会长、西罗家峪村教师。1951年3月至1956年2 月在莒南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秘 书。1956年2月在中央政法干校东北分院学习。1957年2 月任莒南县人民法院秘书。1958年10月任莒南县委政法 部秘书。1959年5月至1968年3月历任莒南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检察长。1977年2月任莒南县外经贸局副局 长。1978年8月任莒南县财贸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副 主任、党组副书记。1984年6月在莒南县多种经营办公 室工作。1990年12月离休,经中共临沂地委组织部批准 享受副县级待遇。 在任青救会长和小学教师时,正值艰苦的抗日战争时期,他积极对学生进行抗日救国教 育,努力开展救亡斗争。建国后,他长期工作在法院审判工作第一线,亲自审理了大批案 件。特别是在任莒南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后,他忘我工作,任劳任怨,率先垂范,廉洁勤 政。任职期间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近千件,经深入调查了解,分别作 了起诉、免予起诉、不予起诉的处理。对提起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一律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在他任职期间,检察院全面开展了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监察、控告申诉检 察和民事行政监察等。检察院所受理案件连续数年无错案、冤案发生,连年受到上级及有关 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1977年恢复工作任外贸局副局长后,努力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先后接待了几十个国家的 代表。全县商品进出额均大幅度增加。到财贸委员会工作后,和一班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财 贸学大庆学大寨运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圆满完成了所分管的工作。特别 是到多种经营办公室任职后,他深入各乡镇、村调查研究、布置工作,在全县大力开展生 猪、茶叶、干鲜果品、金银花等生产,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莒南县多次被评为临沂地区 多种经营先进单位。个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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