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3月生,山东聊城人,1946年8月参加革命后任冀鲁豫军区 第六军分区独立团战士、连党支部委员,五兵团 十七军四十九师班长、副排长、排长,进军贵州 后转业,任福泉县谷汪区公安助理员、牛场区公 安特派员、区委委员、派出所长,福泉县人民法 院审判员、党组成员,人民银行福泉县支行人秘 股长等职。 任兴泰男,汉族,1928年3 月出生,山东聊城人,大专文化, 1946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 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 国人民银行福泉支行人秘股股 长。 主要业绩:参加工作后任冀 鲁豫军区第六军分区独立团战 士、连党支部委员,五兵团十七军四十九师班长、副 排长、排长。1949年11月进军贵州后转业到福泉市 (原福泉县),任福泉县谷汪区公安助理员,牛场区公 安特派员、区委委员、派出所长,福泉县人民法院审 判员、党组成员。1964年7月由福泉县公安局调人 民银行福泉县支行人秘股任股长、党支部书记等职 务。在部队工作期间,曾参加解放华北、华中、三渡 黄河、淮海战役、渡江、解放大西南等战役。1949年 7月在浙江江山县任排长期间,带领三个战士消灭 一个连,战绩突出,受到团的奖励。1985年在人民银 行福泉支行工作期间,因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全 行表彰先进工作者,同年被评为福泉县公安局系统 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