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栋,男,汉族,1921年8月生于山东省宁阳县东庄村一个贫农家庭,10岁上学,16岁高小毕业,1939年8月参加山东抗日游击队四支队五中队,1941年2月入党,任过通讯班长,41年调鲁中公安局任侦察班长、侦察干事,1942年秋调鲁中区党委组织部任秘书,1943年8月任临朐县公安局队长、指导员、区公安特派员、县局股长、秘书,1948年6月任沂山专区公安局科员,同年12月调任鲁中南行署公安局股长后主持预审科工作,1950年7月,调滕县公安处任科长,1953年8月调省公安厅二处任科长,1959年9月任一处农村侦察科长、副处长,1962年8月调聊城地区公安处任副处长,1964年调“六四”劳改总队任副队长,后调济南第二钢铁厂(原生钢)任副厂长、副书记、厂长,1979年8月任济南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1983年3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