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昌(1923.3~ ) 山东郓城人。 1936年参加电业工作,曾在齐齐哈尔电业会 社、长春岳南电气株式会社当工人。1949年 后,历任长春电业局巡线工、班长、送电工区 主任,电业局副局长等职。工程师。在线路 施工中,提出“组合立杆”法,使工程提前竣 工。在线路维护工作中提出“定位巡线法”, 保持送电线路7年无事故。1955年被评为全 国电业系统劳动模范,1956年被评为全国 先进生产者,1958年被评为吉林省劳动模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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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永昌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