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治 原利津县公安局局长。男,汉族, 1919年3月出生于博兴县闫坊镇龙河四村。1941 年3月参加工作,194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5年9月任博兴县龙河行政委员会主任,1946 年5月任博兴县公安三分局文书,1946年9月任 博兴县闰坊区公安员,1946年12月任博兴县公安 三分局分局长兼闫坊区特派员,1947年6月在清 河地委社会部工作,1948年1月任清河三专署劳 教所副大队长、管教科长,1948年Il月任清河署 公安局秘书,1950年5月任惠民专属公安处治安 科副科长,1950年8月至1953年9月任利津县公 安局副局长、局长、县委委员。1953年9月任惠 民专署公安处政保科科长.1954年5月任惠民专 署公安处副处长,1954年11月任山东省人民法院 惠民分院院长,1955年4月任惠民地区中级法院 院长、党组书记,196l年7月任惠民地委政法部 部长兼惠民地区中级法院院长,1973年5月任惠 民地区公安处处长,1976年5月任惠民地区公安 处顾问,1984年5月离职休养,享受副地级待遇。 2003年4月II日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