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文同志简介:

李尚文( 1923-2002),河北省南宫县人, 中共党员。1938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后任南 宫县抗日政府通讯员、河北省抗战学院学员、河 北省冀县政府秘书、文书,冀鲁边军区冀南七旅 19团政治处民运工作队队员。枣南县八区财经 助理、公安助理、代区长,夏津县一区区长,夏津 县公安局股长,夏津县司法科科长,1950年6月, 任夏津县人民法院院长。1950年12月,任恩县 人民法院院长。1953年7月,任德州地区中级人 民法院副院长。1956年4月,任聊城地区中级人 民法院副院长。1961年7月至1983年4月,任德 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2年去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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