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起 祖籍山东省恩县(现夏津),1931年9月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白马山东麓袁柳庄。1946年8月参加冀南军区独立第七团(后14纵队41旅122团,再第70军209师626团政治处)。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团政治处工作员、宣传队宣传员、文工团团员、志愿军高射炮第一0二师五0七团政治处技术书记、炮四连政治指导员、政治处一级保卫助理员、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等职。经历了转战冀南和晋冀鲁豫、解放冀南、豫北、配合淮海作战、支援第四野战军南下渡江作战和抗美援朝战争,多次立功授奖。转业地方工作后,任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市委工交政治部主任、市政法委员会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员。1993年7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