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7月生;河南濮阳人。1944年2月至49年 2月任濮阳县王庄村党支部书记,胡庄小区 党总支书记,区抗联工作员,城关公安派出所 副所长、所长等职.1949年3月至52年8月 随军南下到赣东北任波阳专署公安局副科 长,西进贵州后任独山专署公安局科长。1952 年9月至57年12月任都匀县公安局长,中 共都匀县委社会部长、县委常委,都匀县副县 长、县长等职。1958年至82年被错划为“右 派”,受到错误处分,下放煤矿当副矿长,落实政策纠正不公正对待后,筹建黔南州农机学校,建成后任该校校长。 1983年离休,享受地级待遇。1946年在策反 工作中立功,使敌濮阳第八保安队归降,受到 冀鲁军区第四军分区的通报表彰;1950年在 黔南剿匪的侦破工作中,击毙了土匪司令及 匪参谋长,受到中共独山地委和贵州省公安 厅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