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祯 1914年8月出生于山东省利津县盐窝镇十六户村一个贫农家庭。 1927年起,李毓祯先后在济南第一师范附小、育英中学就读。期间,他阅读进步书刊,受到革命思想熏陶,逐步由朴素爱国思想转变为对共产主义的追求。1932年8月,他在济南育英中学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此后,他积极参加党领导的学校进步活动和爱国学潮斗争。同年冬,李毓祯等受共青团山东省特委委托,秘密进行青训班的组织工作。1933年2月27日,李毓祯同共青团员景宜亭等在济南东关南仓街24号房内研究青训班工作时,突遭国民党特务机关“捕共队”逮捕。 李毓祯被捕后,先被关押在国民党在济南纬一路设立的看守所。面对敌人的严刑逼讯,他坚贞不屈,在原中共山东省委书记任作民的教育帮助下坚持对敌斗争,并努力学习马列著作。1933年11月,李毓祯在狱中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秋,他被转押到山东第一监狱。在狱中,他同其他共产党员和革命者一道,为反对监狱虐待,要求改善生活条件,发动组织7次绝食斗争,并取得胜利。为此,李毓祯被国民党监狱当局视为“最顽固的共党分子”,押送到南京反省院关押。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国共两党实行第二次合作,国民党被迫释放政治犯。10月,李毓祯在南京获得释放,返回家乡利津。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他于1937年冬到原国民党山东第五区保安司令部少校副官刘景良部,开展抗日工作,并博得刘的赏识。刘景良被任命为国民党山东第五区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后,随即委任李毓祯为政训处处长。他任职后,多次在惠民城大寺阁组织大型抗日文艺演出,鼓舞部队和群众抗日热情,经常深入部队各旅、团宣传国共合作,宣传党的抗日方针、政策,秘密发展政训处工作人员陈佩科等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培养了一部分倾向共产党、追求政治进步的军政人员。同时,还多次去国民党保安第九团团长王雪亭处做工作,为后来王雪亭部起义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38年5月,刘景良倾向反共,李毓祯被迫于同年6月上旬的一天夜晚,带领政训处工作人员赵元凤离开刘部,奔赴冀鲁边区,参加了八路军一一五师第五支队(永兴支队),被任命为支队政治处民运股副股长。8月初,又被中共津南特委和专员公署派往宁津县,任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独立营营长。任职后,他除动员亲属到宁津参加抗日工作外,还带领县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基层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和发展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等抗日群众团体,发动群众参军参战,募捐资金,收集民间枪支,发展地方抗日武装。1939年秋,他带领县大队配合八路军抗日挺进纵队六支队八团三营,在津浦路的德州至桑园段破铁路,炸火车,切断了日军运输线。1940年10月,李毓祯调任冀鲁边区三专署秘书主任。 1941年12月10日,李毓祯在商河县买虎站开展抗日工作,突遭日军包围,在战斗中,他壮烈牺牲,年仅2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