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明,原名陈海萍,谢影冰.1917年7生广东梅县人。1935年任《梅善民报》和汕头市《汕报》驻松口记者.1936年创办抗日报刊《东方民报》后改名《平报》,任记者.并发起组织了抗日救亡团体。大众读书会和秘密组织松口救国会,后来被国民党查封.1937年初李东明终于找到了党组织,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3月任松口支部书记.发起组织梅县救国会.负责编辑出版《救亡报》.同年3月任中共梅县临工委书记。在身份暴露后被国民党追捕.加入闽西南红军游击队。 在党的安排下,李东明到新四军第二支队政治部教育科长,新四军教导总队中共总支部书记,新四军政治部干部科长兼军医处政治协理员。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回到广东。1941年4月在梅县被捕,7月被营救逃出.在偷渡香港途中,被日军抓到深圳三门关做苦工。后逃到香港。香港沦陷后.被廖承志派到东江游击区工作.1941年任广东人民抗目游击队中队长兼政治指导员。1942年2月后,历任广东人民抗日游击总队政治部副主任兼东莞地区政治特派员、惠阳大队政治委员、东(莞)宝(安)地区政治特派员、19447月东江抗日军政干部学校政治委员、东江纵队支队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东江纵队北上联合支队政治委员、中共始兴浈江以南地区部队负责人、东江纵队北撤部队第三大队(粤北部队)政治委员。1945年1月,中国广东省委临时委员会及时作出决定,加强领导粤北敌后人民的抗日斗争,派出东纵两支部队进入粤北地区开展武装斗争。2月底,纵队派遣邬强、李东明率领北江支队,三四百人向英德挺进并开展武装斗争。1946年11月至1949年,历任华东军政大学第五大队政治处主任、山东渤海军区第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华东军区淮海战役政治工作团团长、华东军区铁路警备司令部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济南铁路局工作,先后任公安处副处长、副局长、局党委常委等职.1982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