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汉英(1909—),曾用名俊成。山东省莱芜县方下镇(现为莱芜市莱城区)人。1938年1月参加中共山东省委领导的徂徕山起义,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第六中队班长、山东纵队第三支队第七团指导员、教导员,第四支队特务连指导员,山东纵队第一旅第一团营教导员、旅教导队教导员,新甫县县大队教导员,新泰县独立营副政委。解放战争时期,历任第三旅营教导员,鲁中军区政治部民运科科长、后勤部政委,华东后备兵团第二师第五团政委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徐州铁路分局公安处处长,济南铁路局公安处副处长,济南铁路局副局长、监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顾问等职。1982年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