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1921?11- ) 又名若煌、煜。山东省东阿县陈集村人。生于农家,幼读书,1936年6月牛角店完小毕业。1940年1月任扈庄抗日小学教员。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村党支部书记。1943年任牛角店区委宣传干事、公安助理员。1946年3月任平阴县公安局审讯股长。1947年2月任平阴县第六区公安助理员兼区情报站长。11月任第五区长。1948年11月任平阴县委干部训练班副主任。1949年3月随军南下,5月任浙江省分水县政府秘书。7月任建德地委宣传部副科长。8月任建德专署公安局审讯科长。1950年3月任建德县公安局长。次年8月任金华专区公安处人事科长。1952年12月任浙江省公安厅侦察科长。次年12月任侦察处长。“文化大革命”中被诬告对江青搞“特务”活动,被中央第二专案组关押3年3个月,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平反。1977年1月任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次年任省公安厅副厅长。1984年10月后任省公安厅顾问、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省函授学院院长、省联合律师事务所第四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