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励之(1907-1930) 女,原名吕国英, 字励之,化名何月芬、谷音、芝兰,孟庄乡前吕 楼村人。民国2年(1913),入本村私塾,后就 读于沛县县立高等女子小学,毕业后考取徐 州江苏省立第三女子师范,以才华出众,性格 敦厚,被推选为三女师学生会文书。民国13 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翌年加入国民党。 民国15年,三女师毕业后,任海州普爱 小学校长。时值国民革命军北伐,励之任职 一学期,即辞职返徐,任中共徐州地下党组织 宣传组长,专事迎接北伐军的宣传工作。民 国16年夏初,受组织委托,任国民党赣榆县 县党部妇女部长,积极开展妇运工作。民国 17年夏,调任国民党沛县指导委员会训练部 部长、指导委员、组织部长。翌年1月,任国 民党沛县执监委员会执行委员,积极在机关、 学校传播革命理论,宣传革命思想,为国民党 右派势力察觉,被视为“思想激变、行动渐趋 恶化”的危险人物,欲予“惩戒”。当年5月, 励之辞职离沛,去南京大学当旁听生。 民国18年秋,考取上海中华艺术大学, 在校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支部宣传委员,积极 参加党的地下活动。从入党至民国19年上 半年,曾3次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历经严刑 逼供,始终坚贞不屈,严守党的机密,先后被 中共上海地下党组织营救出狱。 民国19年夏,励之和同志5人乔装旅伴 去南京、武汉等地布置暴动,途中被国民党密 探发觉,刚抵南京即被逮捕,受尽酷刑,威武 不屈,怒斥国民党罪行。同年9月4日上午 9时就义于雨花台,时年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