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女,女,1928年生,响水县陈家港东庄村人,贫苦农民,以做小买卖为生。解放战争时期,她积极参加革命活动。1948年2月16日牺牲。 1947年5月,国民党反动派调集大批兵力和地主反动武装还乡团占据苏北重镇陈家港,实行暴政,陈家港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18岁的刘大女愤恨国民党反动统治,加之受其已加入革命队伍的妹妹的影响,积极参加地下革命活动。她经常以小商贩身份进出陈港镇,到附近的南河、头截一带解放区卖煤油、火柴、香烟等小杂货,又将乡间的山芋干、玉米、高粱等带回陈家港养家糊口。刘大女有时将革命传单压在帽下,或塞进鞋底,或卷进衣袖带进陈港,夜间散发。不少敌军士兵看到传单后心惊胆战,有的主动投诚,有的开小差,敌军大队长马洪亮对此大为恼火。一次,他暗中指派一名女特务,打扮成劳动妇女,和刘大女等十多名妇女一同到乡下买粮。由于年轻的刘大女缺乏斗争经验,1948年2月15日,她在解放区的行动被这个女特务发现。第二天一大早,刘大女刚起床,就被敌人抓去,两小时后被敌人在陈家港南郊杀害。当时,她与陈家港扛驳局搬运工谢长元结婚还未满月。 史料提供人:谢长元、费广标核实整理人: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