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生,海州区锦屏镇桃花村人,解放前在磷矿做工。 1948年春,锦屏磷矿的大把头刘春根更加疯狂地欺压矿工,鲸吞工人工资,榨取矿工血汗,矿工们对他恨之入骨。3月的一天,刘春根让亲信把小铁道钢轨拉到矿外,然后自己再带人取回,以此向矿主邀功,以巩固自己的位置。这事被矿工们知道后,刘春景、刘鸿杰便组织矿工联名向矿主写信,检举刘春根监守自盗、诈功请赏、克扣工人工资的罪行,如不惩处他就集体罢工。矿主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又迫于矿工联名告状的压力,害怕引起罢工,影响采矿,最后权衡利弊,不得不把刘春根撤职查办。 史料提供人:顾良健、王恒堂核实整理人:吴明言、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