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荣:党员就要处处带好头李桂荣,女,1930年7月生,沙河镇宁家村人。194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年19岁。。上世纪60年代,县里开展平坟整地运动。当时村民思想保守,大部分群众不愿意平坟。作为共产党员的李桂荣就冒着大不孝之名,带头平了自家坟地。在她的带动和影响下,村民们很快转变了思想,纷纷投入到平坟整地之中,全村新增土地约120多亩。1972年,县里社办企业招工,先后有5个名额分给了村里。当时当工人、参军入伍或推荐上大学,是农村青年梦寐以求的事情。李桂荣子女多,也有符合条件的,可她还是将机会让给了其他人。理由只有一个:“我是党员,必须先人后己!”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难执行,她就先从儿子儿媳入手,千方百计做工作:“我也想儿孙满堂,但共产党员就要带头执行国家政策,在任何时候都要走在前头。”为了做通儿媳的思想工作,她比从前更加体贴入微。有一天,雨下的很大,儿媳却忘了带雨具,李桂荣就冒着雨趟着水去给儿媳送伞。她当时虽然打着伞,但全身还是被雨水打透……现如今,每当想起这件事,儿媳都觉得很感动:婆婆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的对俺,还有啥事不能商量的呢?多年来,李桂荣始终把周围乡亲们的疾苦放在心上。谁家有个难事她总是义无反顾的伸出援手。村里有一户人家,夫妻俩都身体不好,带着一个4岁的孩子,生活很困难。李桂荣得知后,就经常买些小孩的零食和衣物送上门,还买来儿童读物教其小孩识字。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家的困难处境,她多次向上级反映,为其办理了低保。李桂荣,就是这样在普通平凡的最基层,处处发挥一位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向组织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