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英,中共党员,1931年生于西刘肖寨村。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山东阳谷县清河镇后方医院工作。1948年参加淮海战役。贵州解放后在安顺市四十九师卫生连做卫生救护工作,历任战士、护士长、高炮营防化指导员。1956-1957年在第十预备师二十八团三营任化学指导员。1958年转业到贵州省,历任贵阳钢铁厂人事科科员、运输车间工会主席、大队长,贵阳市供销社供应修理部工会主席兼党委委员,市物资回收公司工会主席、书记、经理。1985年调市政机关负责工运、双学工作。1989年调物资回收公司任行政科长,1993年5月离休。委员会委员、院党总支副书记等职,先后十余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优秀庭长,并在《中国法制报》、《河南法制报》、《鹤壁日报》等报刊发表文章28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