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信,1929年10月27日生于马楼村,中共党员。1947年参加革命工作,在昆吾县先后任财政干事、贷款所会计兼出纳。1949年随军南下至江西鄱阳,同年西进贵州省,历任修文县支行出纳、股长兼管金库,扎佐营业所主任、县支行行长。1952年到西南银行干校学习,毕业后到贵定地区中国人民银行相继担任人事股长、地委研究室研究员、经济科副科长、手工业合作科科长。贵定与安顺合并后任安顺地区手工业管理科科长兼手工联社安顺地区办事处主任。1964年调任农林部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文革”期间遭受迫害。1970年恢复工作后,相继任地区手工业管理局局长、地革委生产指挥部政工组组长、地区农办副主任、棉纺厂革委会主任、核心组长、经委副主任。1981年省政府筹建青松烟厂时任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烟厂建成后任党委书记。1983年调回经委任党组书记、主任直至1991年离休。后任濮阳市药材站人秘科科长。1988年调任濮阳市医药储运公司副经理,组建了“濮阳市药用包装材料厂”并兼任厂长。1989年获得助理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