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光,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31年9月生于前夹岗村。1947年参加革命,先后在昆吾县六区,濮阳县十三区任工作员、财粮会计、财粮助理员。1950年起相继担任濮阳团县委干事,濮阳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员、办公室副主任。1954年6月调洛阳轴承厂工作,历任监察室副主任、监委秘书、基建办公室党总支书记、大批车削车间书记、监委书记、政工组副组长,第一分厂党委副书记,厂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政治部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987年任党委调研员,1992年离休。在主持政工工作时,曾多次获得全国、省、市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