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丰平,1912年1月10日生,四川铜梁(今属重庆市)人。1931年10月在上海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1年10月历任上海市中等学校学生救国联合会团组书记、宣传部部长,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干事,共青团江苏省委反帝委员会委员,上海反帝大同盟青年部部长,共青团上海南市区区委书记,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部秘书,共青团江苏省委巡视员。1933年6月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1937年11月出狱,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1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5月任陕北公学中共总支书记。1938年11月历任中共潢川中心县委书记,中共黄梅地委工委书记,新四军3支队挺进团政委,鄂豫皖区党委委员、民运部部长兼立煌市委书记,中共皖鄂边区省委书记,豫皖苏边区党委委员兼淮上地委书记、行政办事处主任,中共安徽省无巢地委书记,中共鄂皖边区地委书记兼新四军7师挺进团政委,皖江区党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新四军7师除奸部部长,皖江行署公安局局长,新四军7师政治部副主任。 1946年12月任山东省公安总局副局长,昌潍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鲁中南区党委社会部部长兼鲁中南行署公安局局长,华东大学分校校长。1949年2月任浙江省准备委员会委员。1949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社会部部长兼中共杭州市委常委、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部长,杭州市公安局局长。1949年7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兼杭州市公安局局长。1950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浙江省检察署检察长,浙江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主任。1952年9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1978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12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浙江省省长。1983年5月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83年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3年8月离职休养。第5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8、12-15大代表,16、17大特邀代表,12、13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2008年3月28日15时56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