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清顺,中共党员,1929年12月生于庆祖中街。1950年濮阳专署新习联师毕业后,历任濮阳县庆祖镇前贯道村小学教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秘书,副乡长、乡党委副书记,县农业局秘书。1962年调安阳地委监察委员会工作,1965年提升为县级监察员。“文革”期间被下放到白条河园艺场劳 动,后任场革娄公副主任、地区林科所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调回安阳地委纪委,相继任办公室主任、副书记。1983年任濮阳市委纪委书记、市委常委。1989年被选为市人大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是中共河南省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濮阳市一、二次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一、二、三届代表。在主持纪委工作期间,“秉公执法,廉洁勤政”受到人民的称赞,市纪委在全省信访工作评比中三次荣获先进单位,本人多次受到上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