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堂,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27年6月生于韩家村,1943年6月参加八路军,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参加了平汉战役和解放东昌府、济宁、太康、淮阳、安阳等战斗,四次负伤,荣获“独立自由”、“中南解放”、“全国解放”等五枚奖章。解放后,先后到中央政治学校和青岛海军学校进修。历任北京 海军军法处司法千事和审判员、“发罗拉号”远洋轮中方政委、北京远洋公司组织处处长、天津远洋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海事法院办公室主任(负责组建沿海各地海事法院)。1987年调最高人民法院任审判员兼交通庭庭长,1992年离休后被选为居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