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曾(1922-2001),祖籍北京,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 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京剧院副院长等职,系第六、七、八届全 国政协委员,建国前后曾长期在临清活动。 李和曾1932年考入中华戏曲专科学校,初学刀马旦、武 生。期间还为程砚秋先生配演娃娃生。1940年毕业后正式 拜高庆奎先生为师,与宋德珠等搭班活动在京津冀鲁及沪杭 一带。上演曲目多为高派亲传名剧如《赠绨袍》、《哭秦庭》、 《辕门斩子》、《斩马谡》、《逍遥津》等。1945年进入解放区, 在临清参加第七军分区宣传队。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中 共冀南区委遵循“针锋相对、寸土必争”的方针,指示六分区 19团向国民党统治下的高唐发起进攻,9月7日全境解放, 在郭庄收容了戏曲班社。其中主要演员有王婉秋、姜云霞、 何玉田、王孝童、朱永祥和流动演员李和曾等。当时把班社 命名为解放剧团,移驻临清,受野战军二纵四旅政治部领导。 因为李和曾是名家,所以特殊照顾把其父母和两个妹妹都安 排到后关街后营胡同王家大院。当时解放剧团在慕善戏院 (大众戏院前身)演出,常邀李和曾合作,但工资不和本团演 员一起实行供给制,而是仍拿加钱,即收取票价之外另加的 部分。每有义演,他都主动参加,博得临清人民的好评,剧团上下更是敬佩不已。一些京剧票友纷纷登门造访求教学艺, 他们还经常借用大宁寺后大殿做排练场,请李和曾传艺。戏 是一出一出地教,词是一字一句地教,腔是一板一眼地教,做 是一招一式地教,实心实意毫不保守,从不怕烦,直至教会为 止。先学者技艺猛进、日新月异,蒙学者耳濡目染、心领神 会。“识天书习兵法犹如反掌”这个《借东风》中的名段,当 时此起彼伏,晨昏不断。时至今日,临清仍有“李和曾真稀 松,三天两头借东风”之说,这从一方面说明了临清观众对 《借东风》的喜爱和李和曾演技的高超。 1947年冬,李和曾在七分区的领导下,特约渤海军区一 团主演田武仲、范文河,解放剧团的王孝童、何玉田,会同关 砚侬、于光、李忆兰,组成演出团赴冀南涉县冶陶镇,庆祝晋 冀鲁豫中央局召开的土改整党工作会议。临清与会者有市 委书记刘殿臣、市长黑伯理和市委组织部长苏光。演出获得 很大成功。其间,李和曾为了演出效果和经济效益,特约马 法奎剧团琴师郑锡九伴奏,并约才貌双全、技艺精湛的河北 梆子著名演员李桂云的女儿李忆兰,配演《天宝剑》中的代战 公主和《汾河湾》中的刘迎春。后李和曾和李忆兰结为秦晋 之好,临清票友和戏界同行均设宴相庆、合影留念。临清同 兴斋鞋店鞋匠王连科,勤劳善良,手艺超群,和李妹相恋,李 和曾不讲门户做媒联姻,促成佳偶,一时传为佳话。后小夫 妻在兄长的关怀支持下参加了革命工作。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平山县西柏坡召开, 李和曾率团前往献艺。《群英会》、《哭秦庭》、《空城计》、《坐 楼杀惜》受到党中央领导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的赞许。同年8月,李和曾加人中国共产党。 新中国成立以后,李和曾不辞艰辛赴西北、西南边陲慰 问军民,还深入到抗美援朝前线进行战地慰问演出。1954 年,他同李少春、袁世海等艺术家先后赴港澳、印度、印尼、缅 甸等地访问演出。1955年中国京剧院成立,他出任二团团 长。1956年随梅兰芳大师赴日本访问演出,尔后又分别去英 国、苏联和东欧各国进行访问演出,为中外文化交流作出了 贡献。 1961年,为了开拓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艺术道路,他再 拜麒派创始人周信芳为师,把麒派浑厚洒脱、苍劲朴直的艺 术特点融进了高派高亢流畅、慷慨激昂的演唱风格中,使自 己的表演技巧更加新颖完美。此后,他潜心研究戏曲改革, 推陈出新,对正剧、悲剧、喜剧都有成功地创造。诸如《三打 祝家庄》、《生死牌》、《孙安动本》、《节振国》、《南方来信》等 剧,为古装戏的改革闯出了新路,为现代戏的发展树立了榜 样。 1960年代,自然灾害困扰临清。1962年大众戏院经理 程玉堂为了活跃市场、扩大影响、增加收入、改善职工生活, 恳请李和曾来临演出,李慨然应允。主要演员除时任团长的 李和曾外,还有江新蓉、江是玉、娄振奎、景荣庆、张云溪、张 春华、茹元俊等。上演剧目有《逍遥津》、《将相和》、《三岔 口》、《挑滑车》等10余个,演出场场爆满、座无虚席。不仅临 清观众大饱眼福、耳福,而且邻近各县的京剧爱好者也闻讯 赶来分享其乐。当时临清的旅馆饭店应接不暇,其他行业亦 随之红火起来,为缓解自然灾害造成的困难起了一定的作用。 “文革”时李和曾被勒令停止表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重返舞台。复出伊始,和赵燕侠、袁世海合作演出了《闯王 旗》。李和曾特别重才爱才,常常提掖后进,现身说法培养学 生。1991年,南方发生特大洪灾,他虽重病在身,还让夫人李 忆兰陪同,到人民大会堂参加义演,彩唱了《逍遥津》中的名 段。 几十年来,李和曾视临清为其第二故乡,每次到临清演 出,他都竭尽全力,而且毫无保留地对临清票友进行帮助和 指导,为临清京剧之乡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王洪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