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式臻(1924-1964),曾用名李林青,1924年3月24日生于西董乡东峪村一个农民家庭。1938年在本村小学毕业参加抗日活动,任乡儿童团团长。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被选为区儿童团团长。同年下半年,同地区党校学习回来,到中共长山县委任宣传部干事、区宣传科长。翌年5月,任清河地委机关总支书记。此后,历任邹平县第二区区委书记、独立营连指导员、长山县第三、四区区委书记、区工委书记兼区长、长山县委委员、组织部长、长山县委副书记、渤海区党委青委委员、区团委组织部长等职。 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年月里,机智灵活地开展对敌伪顽的斗争,组织群众参加支前,开展拥政拥军爱民活动,巩固和保卫了抗日根据地。建国后,调任华东团工委组织部干部科长、华东局局级机关团委副书记、书记党委委员。1955年1月,任共青团浙江省委第二书记,1959年10月任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中共浙江省省委后补委员。对革命工作,一贯积极认真,作风艰苦朴素,虽身体虚弱,仍坚持工作,从不叫苦叫累,1964年10月,任温州地委副书记。到任不久,因公出发遭车祸,不幸殉职,终年4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