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08~2013.01.28),男,汉族,山东荣成人,原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享受副市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1944年10月参加革命,194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月28日6时23分,李凤清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重庆逝世,享年87岁1944年10月至1951年8月,胶东兵工一厂工人,胶东兵工三厂班长、组织干事,胶东兵工二厂党支部书记、总支书记、组织科长。 1951年8月至1958年1月,重庆国营嘉陵机器厂党委组织部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 1958年1月至1972年2月,重庆水轮机厂厂长、党委书记。 1972年2月至1973年12月,四川省重庆市机械局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 1973年12月至1976年2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副部长。 1976年2月至1979年11月,重庆钢铁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经理。 1979年11月至1983年4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副书记。 1983年4月至1988年4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88年4月至1993年6月,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4年4月,经四川省委批准离职休养。 2009年9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市长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