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群,女,1928年生,河南省濮阳县安庄村人。1941年秋参加冀鲁豫边区抗日救国总会干部训练班学习。12月到抗日救国总会大众剧社任演员。次年3月到冀鲁豫边区范县抗日干部子弟小学上学。1943年到冀鲁豫边区第一中学学习,任校党支部宣传委员。1944年秋调回冀鲁豫大众剧社,任演员。演出的节目有:《翻身之后》、《参军保田》、《王贵与李香香》、《反徐州》等,饰演主要角色。1946年12月调冀鲁豫文工团。任戏剧队队长。演出剧目有《军民一家》、《刘胡兰》、《模范家庭》、《红旗歌》、《丰收之后》等,饰演主角和配角。她饰演角色严肃认真,注重刻画人物性格,且唱腔优美动听,受到广大观众的称赞。1953年3月,调北京市文化局人事处群众文艺科任科员、机关党委组织委员。1962年夏调北京市戏曲学校,任地方剧科副主任。在校20多年中,带出了评剧、河北梆子、表演、音乐等专业班。培养了许多合格的戏剧表演、乐器伴奏人才,充实了首都院、团文艺单位。1983年12月离休。行政16级,享受正处级待遇。安群(女),冀鲁豫一中四级(1943年7月-1945年6月)河南省清丰县人,住北京市朝内大街203号北楼411,邮编1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