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同志简介:

陈光明,曾用名宫新宇,生于1919年3月3日,原籍山东省新泰县城南陈家庄。 陈光明开始在邻村丁家庄小学读书,1934年春考入新泰城高等小学,1936年夏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山东省立泰安第三中学。在校期间,他不但努力学习文化知识,还接受革命教育,经常联络同学和社会上的进步青年,积极从事抗日救亡运动。 1937年秋,在党组织安排下,他和一批青年学生经过长途跋涉,几经周折,到达抗日圣地延安。 1939年农历腊月,陈光明结束在延安的学习回到家乡,参加抗日工作。在工作中,由于成绩突出,多次受到领导的表扬,于1940年春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1年下半年,陈光明的本家哥哥陈光同,因家庭贫穷逃荒到新蒙县野店区的南山村,他妹妹嫁给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宫姓中年人,陈光明的亲弟弟也在该村当了宫家的养老女婿,起名宫方吉。从此,全家就在南山村落户安了家。当时从事农救会工作 的陈光明利用这些亲戚关系,积极开展抗日工作。不久,野店区各村农救会和民兵联防队相继成立,联防队由于经常受到泰南军分区十一团的指导,其战斗力不断提高。 1942年,陈光明在于杰任县委书记、常润山任县委敌工部副部长的泰宁县作敌工工作,主要活动在石、放、华一带,除不断打击敌特外,还做争取改造伪政权的工作,使之成为真心向我,假心向敌的两面政权。同时,陈光明还善于做伪军反正的工作。伪军范某是他妻子范兆兰娘家亲叔的弟弟,在陈光明和妻子的共同帮助下,懂得了一些抗日救国的道理,认清了战局形势,毅然携枪反正参加了八路军。后来在一次对日作战中冲锋陷阵,不幸中弹牺牲。 1943年7月,为适应抗战形势发展和贯彻“敌进我进”方针,泰南地区、专署、军分区机关及所属主力部队从龙廷老鸹峪迁往泰宁县。同时,根据鲁中区党委关于加强矿区和铁路沿线工作的指示,成立由孙有德任书记、张扬任组织部长的新汶矿工委。这时, 任泰宁县各界抗日救国会(简称各救会)副会长的陈光明,不负众望,经常利用各种关系筹集粮款,保证了抗日队伍生活的急需。他还配合矿工委,深入禹村矿培养抗日爱国积极分子,秘密发展党员,团结工人开展对敌斗争。 1944年春,为打击矿区的伪军,根据泰宁县委的部署,在禹村以西、华丰以南成立了一只武工队,左兆起任队长,陈光明任指导员。同年6月,周星夫任泰宁县委书记,郑学礼任县委民运部长,陈光明任副部长。 1945年10月,泰泗宁县撤销后,县委书记吴昌调任泰宁县委书记,县长朱靖宇调任泰宁县民主政府县长,陈光明任泰宁县职工联合会长。这时,由叶飞任司令员、赖传珠任政委、谭启龙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的新四军第一纵队进驻矿区,民运部长罗伯华带领随军的一批南方干部充实到矿工委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中。由于南北方干部在工作中作风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在恢复煤矿生产中产生了矛盾。1946年4月,为解决这一矛盾,华东财委副主任朱毅和鲁中区党委书记向明研究决定,调苏展任新汶矿区工委书记兼新汶总公司总经理,罗伯华任副书记、副总经理,刘明任组织部长,孙有德任职工会长,宫新宇 (陈光明)任副会长。工委和总公司机关驻禹村。当时禹村矿成立工委,经矿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光明当选会长,张文当选副会长。工会成立后,积极帮助矿工在恢复生产中多出煤支援解放区的生产。 1946年5月初,泰宁县委书记马子诚和县各救会主任宫新宇(陈光明)参加了二地委在张庄矿召开的贯彻中央“五四”指示和传达地委“关于土地改革工作意见”的联席会议。 1946年6月,国民党发动了全面内战,调动大批军队疯狂进攻解放区。为适应战时需要,矿工委的工作任务由恢复生产转向破坏生产。华丰、禹村、张庄矿停产,开始把能运走的地下机器都搬运到石莱、放城一带山区埋藏起来。矿工委、总公司和各矿人员也一块转移到新泰县南部山区,留下来的干部主要任务是组织各矿工人武装大队,坚持矿区斗争。华丰、禹村两个矿联合成立4个中队400多人的工人武装大队。翌年初,矿工委和总公司撤销。 1947年6月,为了打击敌人、鼓舞群众,以王介福任书记、马子诚任副书记的泰宁县委决定,组织一支精干的武装工作队插入敌后开展游击战争,立即抽调县抗联、邮局和尧山、高平(隶属新泰县,战时临时由泰宁县委领 导)、楼德三个区的31名县区干部组成一支武工队,由县抗联副主任兼职工会长宫新宇(陈光明)、高平区委书记李云启和楼德区长朱凤仁负责,并重新调整补充了枪支弹药,于6月27日下午5点,从泰安县康家峪、上下李出发,直插尧山泉头村一带打游击。 29日,被国民党军队一个团和新泰石莱、泗水县的还乡团包围在老寨山上,经日夜激战,在敌众我寡、弹尽粮绝的情况下,22名同志壮烈牺牲。其中,宫新宇(陈光明)跳崖牺牲。他的名字永垂不朽。 注:此文发表在2011年《今日新泰》报。 摘自《史海风云》周传文主编2015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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