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芝苓,男,1923年10月生,汉族,山东省 掖县人,初中文化程度,1944年7月参加革命 工作,194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建国前,曾在山东省大泽山财经班学习,后任省人民政府总务 处会计,华东财委审计处审计员,华东支前司令部第三民管处会审 科副科长、复员委员会审计科科长等职。建国后,历任华东水产管 理局水产公司会计室、业务部副主任、主任,上海市水产局海洋渔 业公司副经理、渔品厂副Jr一长,崇明县工业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 崇明县支行行长,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县建筑房管局党委副书 记、局长、书记兼局长等职。1984年10月离职休养。享受局级离休 干部待遇。 曾当选为中共崇明县第三、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崇明县第五 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荣立三等功2次和荣获崇明县 “老有所为精英奖”。离休后,任县建委离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上海市残联主席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