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日(农历癸亥年十月二十六日)生于山东省泰安城里西太尉街。一九三一年在泰安通天街小学读书,一九三五年在泰安职业补习学校读书。一九三八年参加八路军泰安办事处工作,不久送往山东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学习三个月,由山东纵队政治部(驻沂水王庄)分配到八路军民运工作团工作。一九三九年十一月调沂水县四区金星乡任支部书记。一九四O年五月,到沂水县四区代理组织委员。一九四O年八月间到沂水一区岩峪乡任分队指导员。一九四O年十月,我被调沂水一区任区委宣传委员。一九四一年九月调鲁中区二地委宣传部任干事。一九四二年一月调蒙阴县官庄区任区委书记,二月份就被调到蒙阴县高都区任区委书记。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任蒙阴县坦埠区区委书记。一九四五年冬任大崮区任区委书记。一九四六年春去鲁中区党委干训班(是为准备解放新城市举办的)学习。一九四七年任地委支前司令部宣传科长。一九四七年秋支援泰安土改复查工作队栗林区邱家店工作。一九四八年二月任莱芜口镇区区长。一九四八年八月调一地委干训班任总支委员兼支部书记。一九四九年春天编入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一支队第一大队第三中队。历任宁波地委秘书科长,新华社宁波支社副社长,地委调查研究室主任,地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城工部副部长,一九五六年二月到省委干部学习班学习,一九五六年工业部改为工业交通部担任部长和地委委员。一九六二年六月调任地委副秘书长。一九六三年二月恢复了城工部建制继任城工部部长。文革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从被审查的地位中解放出来,恢复党的组织生活,调任地委工办副主任和党组成员。一九七二年冬任工作组组长被派往港务局工作,搞革命大联合,抓革命、促生产,“一碗水端平”制止武斗。一九七四年参加渔业工作队任队长。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日省委对被捕问题又作了重新批复,落实政策。一九八二年九月份正式办理离休手续,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行政十二级、地专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