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邦(1911. 10. 10-1969.5.30) 山东省五好职工,男,汉族,山东省平度 县曹哥庄人。少年时,当过童工。1927年到 青岛当徒工和临时工。1937年7月入青岛工 务段干铁工。建国后,他以主人翁的姿态积 极工作,1951年被评为路局先进生产者, 1952年5月,他制作的双头螺丝刀被推广应 用。1953年7月加入共产党。同年调青岛电 务段升为信号工长。他以工区为家,经常义 务加班,发扬“一厘钱”精神,自制“万宝 箱’’,捡拾旧料,修旧利废,被群众誉为“红 管家”。他关心青年工人的成长,热心传授技 术,还常以自己的家史、身史进行传统教育。 1966年被评为山东省五好职工。“文化大革 命”期间遭诬陷,于1969年5月30日蒙冤 逝世,1978年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