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禄 1927年9月生于崖头镇楚家村。1945 年2月入伍,次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通信员、警卫员、班长、文化干事、指 导员、组织干事、组织股长等职。 1957年毕业于解放军长沙第一政治 干校。次年2月调任31军军事检察 院检察员。1961年毕业于中央政治 干校,次年授予少校军衔。1963年 10月调福州军区军事检察院先后任 检察员、副科长职务。1968年1月调中央公安部工 作。1974年12月又调回福州军区,先后任军区后勤 部南平兵站政治部副主任、政治部保卫部案审科科 长、军事法院副院长、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1987年离休。入伍后参加战斗20余次。曾荣立三等 功3次,受军通令嘉奖1次。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解 放奖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各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