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华 曾用名武连思,1927年7月生于宁津 镇龙云村。1944年10月参加八路军,1945年1月加人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后期,在 八路军胶东军区学兵团学习,后任 胶东军区中海军分区特务大队书记, 锄奸科干事。解放战争时期,先后 任西海军分区昌潍支队参谋、手枪 队队长,华东军区直属昌潍保安司 令部参谋,济南特别军事管制委员 会公安局股长,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科长。 1953年7月调任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办公室主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处副处长兼任8341部队副政委。 1976年10月,奉命组织和执行拘捕关押王、张、 江、姚“四人帮”,并任中共中央清查“四人帮”专 案组成员。1977年3月任中共中央《毛泽东著作》 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警卫师政委、中 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总参谋部警卫局副局长(副军 职)。1977年8月当选党的“十一”大代表。1979年 3月任兰州军区陕西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兼任中共 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1988年6月被授予中 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1983年6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