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兆德(1920-1953),清水河乡北葛村人。16岁在学校加入中国共产党,因开展革命活动被反动政府逮捕入狱,判处3年徒刑。出狱后到中共直南特委任交通科长,不久又被敌人逮捕,送进北平监狱,判处徒刑5年。他积极参与筹建狱中党支部,开展狱中斗争。 北平监狱规定,每个牢房有一份北平日报,但在1945年8月份突然停止了送报,狱中支部分析,时局必定有变化。经过卢兆德等人向监狱长提出质问,监狱长为了搪塞责任,只送了一部分,说是找不齐了。大家又继续追问,提出抗议,逼得监狱长不得不把登有日本投降消息的报纸拿了出来。狱中沸腾起来,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砸开刑具,冲出牢房。卢兆德出狱后,不顾身体虚弱,日夜兼程,直奔中共直南特委机关。 1947年4月,卢兆德调任内黄副县长,1948年任县长,1949年任县委书记。他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农忙时节,带领干部帮助群众参加劳动。他工作艰苦,大小会议的报告都是亲自动手写,从不让人代替。他常说,上边的精神我知道,下边的情况我了解,别人代写,没有自己写方便。 1953年3月24日晚9时,卢兆德正在和县委几位负责人研究工作,住在县委机关检查错误的五区区委书记朱际才闯进室内,把卢枪杀。朱逃跑未遂自杀。全县干部、群众无不震惊。中共濮阳地委、内黄县委为卢兆德举行盛大追悼会,并将朱际才定为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