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奎银(1920.7—1988.6),男,汉族,沂水县人,1943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离休,战争年代出生入死不怕牺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无私奉献廉洁勤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新中国煤矿事业创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曾任新汶矿务局汶南煤矿医院副院长。张奎银,男,1920年7月出生在山东省沂水县崖子区北山村一个贫农农民家庭。自幼在家务家。后经长期革命和工作的学习,文化水平由文盲达到高小程度。 张奎银同志是1943年4月在沂水县双沟公社(原崖子区)参加革命,在区中队当战士。1945年1月谓任沂水县独立营当副班长。1946年1月调任鲁中军区警一团一营一连当班长。1947年12月到鲁中军区卫生部养病。1948年3月病愈归队,任山东省西河煤矿并卫大队班长、排长。1948年7月1日在西河煤矿经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辽屋战斗中立三等功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奎银同志于1949年11月调任新汶矿务局卫队副队长。1953年11月到贾汪干部学校学习文化,1956年1月毕业。毕业后到新汶矿务局肃反办公室工作。1957年2月调任新汶矿务局警卫队队长1957年11月到华丰煤矿保卫科工作。1958年12月任华丰煤矿水泥厂党支部书记。1959年6月任华丰煤矿保卫科科长。1959年11月任新汶矿务局民警中队中队长。1964年4月任新汶矿务局生产学习大队保卫科科长。1969年]月调到矿务局“五七”红校工作。1971年1月调到矿务局加工厂工作。1972年12月调任新汶矿务局汶南煤矿医院副院长。 张奎银由于年老体弱,由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同意于1982年9月离休张奎银同志身患癌症,医治无效于1987年12月23日病故。终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