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芬(1926~1947.12.25)女,妇救会长。 张传芬,原籍明水镇张家庄,后随父迁相公庄。与新街南首王俊忠成婚。1947年 2月, 相公庄第二次解放后,中共黉山区委召开革命烈士追悼大会,发动开展土地改 革和对敌斗争。张传芬在大会上控诉国民党反动派惨杀其父、农救会长张天斗烈士的 罪行,誓与敌人斗争到底。会后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当选为相公庄妇救会长。其夫王 俊忠在他影响带动下加入自卫队。在土改中,斗争地主,反匪防特。夫妻携手战斗。 同年7月,国民党重点进攻解放区,县保安队、还乡团进庄反攻倒算,实行疯狂报复。 因王传芬有身孕,夫妻未能随组织转移。同年8月受诱骗被捕入狱。王俊忠多次受审, 被脱光衣服捆于木柱上,打得死去活来,农历十一月初三日下午被拉到章丘城南门外 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