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世昌1929年10月生,五村人,祖居郑家庄,现住本溪市平山区群艺街。本溪市 中级法院副院长。 1944~1945年8月在本溪煤铁公司技术工养成所读书、 当工人,1945年9月~194 7年8月在家打铁; 1947年9月~1947年11月在辽宁省第三专署受训,1947年12月~19 48年3月参加土改, 1948年4月参与创办连山关完全小学,先后任教员,教导主任。1 949年12月调入本溪县人民法院,后入辽东省行政干部学校司法班学习。1950年6月任 本溪县人民法院科员, 1952年12月任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55年6月在 辽宁省政法干校学习, 12月在本溪市委参加肃反工作。1959年1月后任本溪市中级人 民法院副科长、 审判员。1960年10月任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1964年7月任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长。 1970年1月在本溪县清河城公社插队落户,期间曾任公 社革委副主任。 1972年10月任本溪县公安局局长。1979年2月任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室主任。1981年2月任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0年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