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菁玉同志简介:

李菁玉(1911—1972),原名李玉沧,曾化名李昌、李绍基、陈菁玉等,河北南宫十里铺人。 李菁玉出身于贫农家庭,4岁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8岁入本村小学读书,14岁因家贫辍学,先后到南宫庆聚银号、衡龙华粮店、高阳天庆德洋布庄、唐山中德大药房等当学徒。1929年4月,考入烟台芝罘陆军军官学校,一个月后,经张锡珩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又任该校党支部书记。1930年10月,因政治嫌疑被勒令退学后,很快与中共河北省委接上组织关系,被派往唐山市委军委工作。1931年1月,李菁玉调中共天津市委任军委书记。不久,被派往国民党东北军驻津炮团组织兵运,策划兵变未果。中共天津市委遭到破坏后,李菁玉回家探亲期间与中共直南特委取得联系,并于1932年5月担任中共南宫特支书记,不久又任南宫县委书记、南宫中心县委书记。他以走村串校卖文具、办流动图书馆为掩护,秘密发行进步书刊和他创办的《民众小报》,一年余创建农村党支部12个。1933年磁县党组织遭到破坏,李菁玉调任磁县中心县委书记,领导峰峰铁矿工人取得增资斗争的胜利。1934年冬,李菁玉改任直南特委书记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农民武装,展开以砸警察局、打盐巡和分粮吃大户等形式的直南农民暴动,组建了中国工农红军平汉线游击队。1935年10月,李菁玉调任保属特委书记,半年余使保定市委和所属大多数县的党组织相继恢复、建立。 1937年5月,李菁玉参加了延安白区代表会议后,担任了平汉线省委(后改为晋冀豫省委)书记,数月内组建了正太铁路工人游击队、井陉抗日游击大队和阳泉煤矿工人游击队。1938年1月李菁玉与陈再道率领129师东进纵队进入冀南,通过举办党员培训班和冀南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培养了一大批党员干部,为冀南抗日根据地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2月东进纵队抽调精干力量400余人组成津浦支队,孙继先任支队长,王育民任政委,开赴津浦铁路沿线的恩县、平原等地,组织领导当地群众开展抗日救国运动。同年3月,中共冀鲁豫边区省委(后称冀南区委)成立,李菁玉任省委书记。他夜以继日,兢兢业业地工作,配合129师副师长徐向前同志,领导抗日救亡运动,建立民主政权,发展抗日统一战线,为冀南区党、政、军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1943年11月,为了加强对冀南和冀鲁豫的统一领导,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冀鲁豫分局(平原分局),李菁玉任分局宣传部长。当时,他正在华北局党校主持冀南干部整风班的整风学习。1944年5月,冀南、冀鲁豫正式合并后,成立了平原分局党校,任命李菁玉为教务长。在整风学习期间,李菁玉误把康生在中央审干工作中所做的“抢救失足者”的报告作为中央指示来执行,伤害了一大批好干部。中央作出了有关决定后,他认识了错误,除在大会作深刻检查外,还主动在会后分别找有关人员赔礼道歉,认真纠正错误,获得了大家的谅解,增强了革命团结。1945年春,分局党校结束整风学习,李菁玉返回分局驻地清丰县单拐村,在邓小平同志和北方局的指导下,积极投身减租减息群众运动。1945年8月,冀南区党委重建,李菁玉仍担任书记。1946年以后,李菁玉先后在中央党校、中央马列学院学习近3年时间,使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建国以后,自1952年1月,李菁玉开始从事农业管理工作,先后任华北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农林局局长,农业部农机管理总局局长,农业部部长助理,农机局长兼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等职。他对党的事业满腔热忱,工作中勇于创新。为改造落后的耕作机具,他首先筹建了北方、南方两个农机研究所,进而在全国普及农机具研究机构,还通过创建农业机械化学会,创办了《农业机械技术》杂志,促进了农机具的研制,并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1956年李菁玉率农机考察团赴苏联考察半年后,带领工作组在河北省进行农业规划,推行了一系列切合实际的农机管理新措施。 1960年11月,李菁玉被强加以“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家”的罪名,在农业部受到批判。1961年被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行政职务,但他始终对党的信仰坚定不移。“文化大革命”初期,周恩来总理指出:“开除李菁玉的党籍处理不当”。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却置若罔闻,仍将李菁玉关押审查。因长期受到折磨虐待,1972年3月19日,李菁玉在狱中含冤去世。1979年7月7日,国家农业部为李菁玉平反昭雪并召开了隆重的追悼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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