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汉(1912.09.23-2005.08.11),原名李怀珠,河北省平山县霍宾台村人。 1930年9月在河北邢台第四师范学习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支部书记。1931年在平山县发展党的组织,领导创建了平山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是平山县党组织的创始人。1935年后历任尧内工委书记、直南特委宣传部部长,在白色恐怖下发展党的组织,组织农民暴动,开展不屈不挠的对敌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晋冀边区特委军事部部长、冀西游击队政训处主任。1938年后任冀南区党委组织部部长。 1938年3月20日,中共冀鲁豫边区省委在南宫县成立,李菁玉任书记,于光汉任组织部长,马国瑞任宣传部长,王从吾任民运部长,委员有张霖之、宋任穷、陈再道。领导组织冀南和鲁西北包括平原、恩县等地在内的广大抗日根据地党的建设,培训党的干部,发展壮大抗日武装力量,开展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 1939年11月奉调到延安中央组织部地方科,1942年入延安中央党校一部学习,任第五支部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工作,1945年任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市委书记。1946年任嫩南省委秘书长、龙江特委委员兼林甸县委书记。沈阳解放后任中共沈阳南市区委书记,组织人民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为我党接管大中城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于光汉先后担任政务院人事部二局局长,劳动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党组副书记。为我国的人事工作、劳动用工、工资福利等制度的建设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984年,于光汉同志担任第一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主任,是我国老龄事业的开创者之一。他创造性地提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方针,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于光汉是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992年,于光汉离休后,仍然关心党的事业和国家的发展,他忠实履行共产党员职责,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关心老区及灾区人民生活,多次捐款捐物。 2005年8月11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