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臣(?-?),籍贯待补充,出生年月待补充,1943年11月,平原县抗日民主办事处重建,办事处下辖三区、四区、五区,驻地五区腰站、沙庄一带。孙国臣任交通股股长。 1945年9月,冀南二专署决定撤销平原县抗日民主办事处,建立平原县人民政府。至1947年9月,孙国臣任交通局局长。1947年9月至1948年1月,孙国臣任平原县政府交通局长兼邮政局长。1948年1月至1948年4月,孙国臣任邮政局长。1948年4月至1949年5月,孙国臣任中共平原县第五区委书记。 1950年1月至1951年8月,任共青团平原县委书记。1951年8月至1952年9月,任中共平原县委委员、共青团平原县委书记。1953年7月,任县委委员、平原县供销社主任。1954年11月,任县委委员、县财经贸易部部长。1955年3月至1956年12月任县委委员、常委、县财经贸易部部长。1957年1月至4月任平原县人委委员、副县长兼机关党委书记。